学位法草案28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学位写学销学草案对学位获得者盗用、法草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案提入学资格,利用人工智能代写学位论文,请审以及学位授予单位非法授予学位等行为,位论文或位证规定了相应的被撤枪神纪上位神源码法律责任。
草案共7章40条,学位写学销学包括总则、法草学位管理体制、案提学位授予权的请审取得、学位授予条件、位论文或位证学位授予程序、被撤学位质量保障与监督、学位写学销学约源码附则。法草
草案明确,案提已经获得学位者,在获得该学位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,由学位授予单位撤销学位证书: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存在抄袭、开放源码剽窃、伪造、数据造假、人工智能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;盗用、冒用他人身份,顶替他人取得的安卓游戏源码入学资格,或者以徇私舞弊等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、毕业证书的;在学习期间存在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。
草案规定,盗用、冒用他人身份,顶替他人取得的网站源码获取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等行为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在学位授予条件方面,草案要求学士、硕士、博士学位获得者需要达到相应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水平,名誉博士学位获得者需要在特定领域作出贡献;要求学位授予单位在法定学位授予条件基础上,制定学位授予具体标准。
在完善学位授予程序方面,草案规定,申请学士学位,由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审查,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;申请硕士、博士学位,在通过同行专家评阅、答辩等程序后,由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审核,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;授予名誉博士学位,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,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。
草案还明确,健全学位授予争议的解决途径,保障各方合法权益。学位申请人对有关学位授予决定不服的,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复核;对复核决定仍不服的,可以向省级学位委员会提出申诉。